廣大市民朋友們:
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,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,積極倡導安全文明出行,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。目前,我縣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的號角已經吹響,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,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,我們特向廣大市民朋友們倡議:
一、主動給電動自行車上牌。自7月1日起,我縣就已開始為廣大電動自行車主免費上牌,將于9月30日停止免費上牌。2023年1月1日起無牌非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準上路行駛。再次提醒電動自行車還未上牌的車主,抓緊上牌。
二、自覺佩戴頭盔。大量事實證明,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以大大減輕事故對駕乘人員的直接傷害,有效降低電動車、摩托車事故傷亡率。騎、乘電動自行車,摩托車一定要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頭盔,養成良好佩戴習慣。
三、不加裝遮陽篷(傘)。加裝遮陽篷(傘)會影響車輛穩定性,增加側間距,妨礙駕駛人視線,易引發交通事故。因此大家不要在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上加裝遮陽篷(傘)。
四、遵守交通秩序。車輛、行人要各行其道;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要禮讓行人;紅燈時車輛、行人要在斑馬線(停止線)外等候。非機動車不得逆向行駛、闖紅燈、不按規定車道行駛;行人不得有闖紅燈、亂穿亂行、翻越隔離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。
五、車輛有序停放。電動自行車要規范有序停放到非機動車停車位內,不占用行車道和盲道,不堵塞消防通道,不影響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。
六、發揮表率作用。廣大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,自覺遵規守法,爭做交通出行的宣傳者、踐行者、監督者,積極引導、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文明騎乘、安全出行。
七、自9月1日起,執勤執法人員除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、加裝遮陽篷(傘)以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外,還進行現場拍照、攝像,予以曝光,公職人員同時通報給所在單位,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。學生不文明行為通報至相關學校。
市民朋友們,文明有序、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,需要大家積極參與,讓我們共同行動,從現在做起,從每一次出行做起,堅決摒棄不文明交通行為,為創建全省文明城市貢獻自己一份力量!
東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
東至縣文明辦
2022年8月19日